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(第一号)
2020-08-03 10:44:16
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
公 告
(第一号)
2020年7月31日,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汤国生的提请,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:
陈宁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,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;
李寿海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辛丰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;
成莲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,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胡勇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,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陈文勇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宝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张镇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20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