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
公 告
(第二号)
2020年7月31日,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进的提请,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:
免去齐献利同志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
免去吴洪泉同志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20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