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江市丹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
公 告
(第二号)
2022年3月31日,经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平波的提请,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免去以下同志职务:
免去潘光耀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免去壮蓓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22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