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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局开展《长江保护法》执法检查
2022-07-21 15:58:13

7月21日上午,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文带领执法检查小组对生态环境局开展《长江保护法》执法检查。

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丹徒区世业镇污水处理厂和世业镇水源保护地。

在随后召开座谈会上,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作了关于贯彻落实《长江保护法》工作情况的汇报,丹徒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大保护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,加强资源保护,加强水污染防治,加强生态环境修复,坚持绿色发展,加强保障与监督,落实法律责任。

检查组成员与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同志围绕贯彻落实《长江保护法》作了深入的交流,并现场查看有关台账资料。

检查组对生态环境局坚持依法治理、科学治理、系统治理,从法律执行、政策制定、制度落实等各个层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表示肯定,对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。

检查组强调,实施长江保护法,既要全面总体推进,更要突出生态环境修复这一核心内容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保护,多次讲到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、生命河,多次深入长江沿岸省(区、市)调研,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,强调要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,“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”,实现“人民保护长江、长江造福人民”。长江保护法对长江流域资源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生态环境修复、绿色发展等作出法律规定,这其中核心的是长江流域整个生态环境的修复。实施长江保护法,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。长江保护法首先是一部生态环境保护法,在资源保护、污染防治、生态修复等各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硬约束机制。实施中要始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,依法严格规范各类开发、建设活动,防范和纠正各种影响、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,这是长江保护立法的本意和要旨。实施长江保护法,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,强化普法宣传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法律能不能全面有序实施,政府工作是关键,司法保护是重点,人大监督是保障,全民守法是基础。这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任务,就是进行法律宣传。要加强对《长江保护法》的宣传普及,在强化法律宣传的基础上,依法全面及时地宣传成绩、公布信息。要进一步强化各方面工作合力,努力形成以执法带动普法、以普法促进执法的良好氛围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用好长江保护法这个法之利器,依法治江、依法护江,严格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。希望丹徒在长江保护工作中,更多更好遵循法律、依靠法治,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“咬合”,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、引领、推动、保障作用,守护好长江一江碧水向东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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