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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评议
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2017—2021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
2017-02-28 09:57:49

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计划安排,自2017-2021年起,逐年分批对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专项评议。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:

一、指导思想

围绕区委践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、贯彻落实“五大发展理念”、深入推进“两聚一高”的新要求,依据《监督法》的相关规定,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法检“两院”、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,进一步强化人大依法监督的职能,强化被评部门依法行政的成效,强化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,为实现“十三五”各项目标任务,建设“强富美高”的新丹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
二、评议主体

区人大常委会。邀请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、人大代表参与,并征求全体区人大代表的意见。

三、评议对象

年度
评议对象
2017年
科技局、司法局、地税局、国税局、住建局、粮食局
2018年
财政局、审计局、卫计委、环保局、监察局、农委
2019年
发改经信委、商务局、文广体局、公安局、水利农机局、国土局
2020年
市场监管局、安监局、教育局、交通运输局、规划分局、民政局
2021年
人社局、统计局、民宗旅游局、城管局、法院、检察院

四、评议内容

1.上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;

2.落实“四个全面”,协调推进“两聚一高”的情况;

3.实施依法履职、提速增效、激励担当、整庸治懒的情况;

4.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的情况;

5.其他需列入评议的事项。

五、组织领导

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李幸福为组长、王卫方、宋守雷、程道云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,负责评议工作的领导。成立专项评议组实施被评议单位的评议工作。

六、评议安排

(一)自查自纠

被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。自查自纠重点:一是对照评议内容查出的问题和不足;二是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组查出的问题和不足;三是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。

(二)专项调研

1.通过调查问卷征求区人大代表、人民群众对被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;

2.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项评议组,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,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、人大代表参加,分别走访调研被评部门情况;

3.各镇(街道、园区)人大(工委)按统一部署,组织调研组,对被评部门在本地履职等情况进行调研,形成调研报告;

4.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组分别汇总整理本组调研情况、各镇(街道、园区)人大(工委)调研报告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形成评议报告。

(三)述职评议

1.开展专项述职评议: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专项述职报告;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组作评议报告;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票决。

2.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形成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。

(四)督促整改

1.被评部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,进行整改。

2.被评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整改情况书面报告。上次票决未通过的被评部门,其主要负责人在区人大常委会上作整改情况的报告,并再次组织票决。

七、几个具体问题

1.关于走访调研。各专项评议组采取听、问、看、查、访、议等形式,广泛深入走访调研。每个专项评议组先集中听取被评部门情况汇报;然后由参加调研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、人大代表现场询问;再分若干小组,查阅台账资料,暗访,走访服务对象,并及时向被评部门反馈发现的问题。调研方案由各专项评议组制定。

2.关于调研和评议报告。区人大常委会各专项评议组评议报告和各镇(街道、园区)人大(工委)调研报告都要按照30%讲成绩、30%讲问题、40%讲办法的“334”要求起草。

3.关于票决和评议结果运用。表决票分满意、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选项,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,结果当场公布。

4.关于评议公开和宣传。评议实施方案、被评部门专项述职报告、评议报告、评议意见以及票决结果等通过《丹徒人大网》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,接受人民群众监督。借助各类媒体和网络,广泛宣传专项评议中的典型事例和积极成效,在全区营造关心支持评议工作的氛围和环境。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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