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公告
2017-12-23 13:14:55
公 告
(第一号)
2017年12月22日,根据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谢继步的提请,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任免以下同志职务:
韩宏亮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;
陈静同志任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;
免去皋古和同志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;
免去杨益斌同志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;
免去田志虹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17年12月22日
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
公 告
(第三号)
2017年12月22日,根据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谢继步的提请,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任免以下同志职务:
窦云峰同志任丹徒区环境保护局局长;
免去龙飞同志丹徒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17年12月22日
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
公 告
(第二号)
2017年12月22日,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幸福的提请,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,任免以下同志职务:
刘苗苗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,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吴国良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17年12月22日
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
公 告
(第四号)
2017年12月22日,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进的提请,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,免去以下同志职务:
免去杨龙寿同志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;
免去马庆军同志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17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