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公告
2018-01-06 10:50:13
(第一号)
根据许辉同志本人请求,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接受许辉同志辞去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。报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18年1月5日
镇江市丹徒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
公 告
(第二号)
2018年1月5日,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李莉珺的提请,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任命以下同志职务:
孙建中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许辉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杨龙寿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周丛山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张云飞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朱平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。
特此公告。
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
2018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