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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
2019-03-16 10:03:10

3月15日下午,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,区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党组书记李幸福主持会议。

会议听取了区长谢继步所作的《区政府关于提请任免马振兵等同志职务的议案》和区人民法院院长汤国生作《关于提请任免李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》,并进行了人事任免:

同意韩宏亮同志辞去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。

任命马振兵同志为丹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。

任命李卉同志为丹徒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

任命周珏宇同志为丹徒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;

任命范光萍同志为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。

免去李卉同志辛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
免去范光萍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
免去席俊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
免去张敏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;

免去郭德文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;

免去李焱同志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。

 

会议听取和审议了“一府一委两院”关于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,并进行了票决。区委常委、副区长马振兵同志向会议作区政府关于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;区监察委向会议作关于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;区法院向会议作关于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;区检察院向会议作关于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。

会议指出,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监督“一府一委两院”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。过去一年,“一府一委两院”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是积极的、认真的,做了大量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,值得充分肯定。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,有的已落实到位,有的正在抓紧落实,希望“一府一委两院”一如既往地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,不断提升工作标杆。

会议对“一府一委两院”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表决,各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表决全部通过。

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,并进行票决。

 

会议指出,去年以来,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生态建设作为压倒性任务,以中央、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,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,2018年全区各项环保指标完成较好,环境状况持续改善。

会议要求,区政府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、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,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:一要始终不渝,坚持绿色发展理念。区政府要始终坚实“生态优先、特色发展”的战略路径,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,加快推动形成健康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。二要一着不让,抓好清单任务落实。区政府要对照《关于2019-2020年全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》中提出我的长江岸线保护、水、大气、土壤污染防治、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5大类22项突出环境问题,纲举目张,统筹协调,压严压实责任,着力推动问题清单的逐一销号,通过着力根治环境突出问题,实现全区生态环境得持续好转。三要久久为功,凝聚广泛环保合力。加强组织领导,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新格局。坚持长效管理,将环保工作扭住不放、一抓到底。凝聚各方面力量,最大力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地积极参与环保事业。

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卫方、宋守雷、程道云出席会议,区政府区长谢继步,区委常委、副区长马振兵,区人民法院院长汤国生,区监察委、区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,区政府办分管主任,区环保局、统计局、农业农村局、住建局、财政局、公安局、文体广电和旅游局、审计局主要负责人,区人大机关科长以上干部列席会议。同时,为深入贯彻苏陕协作精神要求,促进两地人大工作的学习和交流,澄城县人大常委会派出了曹建玲、刘小军2名同志列席本次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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